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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中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603 发布时间: 2018-06-29 17:3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目前已公布,聚英中山大学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一级学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报考气象学方向、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方向、气候变化与环境生态学方向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且总分300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气象学方向(单考)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且总分255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

3.由于上线生源充足,我院不接受院外调剂申请。

4.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网址:http://atmos.sysu.edu.cn/(附件1及附件2

5.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备注

大气科学

41

2

39

含单考计划10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考试形式:闭卷

注意:笔试科目有四个供考生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

天气学(推荐用于气象学专业笔试)、污染气象学(推荐用于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笔试)、气候和生态学(推荐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专业笔试)、计算方法(适用于任意研究方向的考生)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日常英语对答、专业英文阅读及翻译两项)。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现场提问作答,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气象学专业考核科目: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考核科目:污染气象学、边界层气象学;

气候与生态专业考核科目: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一级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在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

大气科学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84112493 

    020-84111296

邮箱:luying26@mail.sysu.edu.cn

    liuying28@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大气科学学院  

电话:020-84112493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大气科学学院

2018320


附件:

附件1.复试名单.xls

附件2.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docx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中山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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