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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2018年招生简章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3253 发布时间: 2017-07-21 20:30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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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2018年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新阶段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专业知识水平的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报请省委组织部批准,决定招收2018年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管理

  二、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三年(2018年3月-2021年1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毕业答辩者,颁发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

  (二)报考条件:大学本科学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考生自愿报名与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相结合。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14日。

  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自行下载,用B5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到所报名的教学点领取);2、1寸近照4张;3、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上);5、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6、单位介绍信(必填内容包括本人的干部身份、行政职务、行政级别等)。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二)考试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管理学

  2.公共管理专业: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

  3.社会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社会管理理论

 六、录取办法和具体政策规定

  (一)录取办法:根据考试成绩和政审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达到录取标准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二)具体政策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副处级以上干部;

  (2)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上述条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在报名验证时审核认定为截止时间,录取时不再受理此项事宜。

  2018年不招收免试生,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考试。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省委党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黑价联字[2013]25号)文件规定,2018年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关费用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和教材费。三个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年共计15000元;收取三年教材费为1000元。

  (二)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生收取100元。录取费每生收取50元。

  八、招生咨询电话、报名地点

  联系人:徐老师        咨询电话:(0451)85951796

  校本部报名地点:省委党校2号楼三楼307室(南岗区延兴路49号)。其它教学点招生专业及报名联系方式见下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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