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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军医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318 发布时间: 2016-07-11 16:3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的复试标准,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统考生,凡达到相应学科门类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的均可参加复试(本校有军籍、无军籍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推荐免试生和往年保留学籍申请返校学习人员也须参加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5月4-6日


  地点:各部院系安排各专业复试地点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5月6-7日


  地点:学校卫生处门诊部


  三、联系电话


  复试:029-84774114转各部院系教务科(教学办)或科室联系


  体检:029-84774252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在职考生须带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学生证和大学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所有校外考点考生须携带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干部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同等学力人员须带大专毕业证书、外语四级证书及十门以上本专业本科学习成绩单(须加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证明。


  (二)拟申请攻读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职考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临床工作经验。复试时须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工作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临床工作岗位经历证明材料;拟申请攻读教育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考生,须在复试前向三所附属医院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


  (三)复试程序:考生先到报考专业所在部院系教务科(教学办)报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复试安排后,方可参加各科室组织的复试。


  (四)体检期间,考生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自行到卫生处门诊部领取体检表格,参加体检。


  (五)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未参加复试、体检或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按时到校复试体检,逾期不补。


  本地考点考生和保留学籍申请返校人员,从4月23日起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复试通知。外地考点考生,近日已通过邮寄方式寄发复试通知,如未及时收到者请按以上要求准备,来校后到研究生院招生处补发。


  联系电话:029-84774339。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第四军医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通知"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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