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厦大考研网-赵老师 点击量: 429 发布时间: 2020-05-11 10:42 微信号: H17720740258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健康监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是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三是确保科学性。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科学有效。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强科学精准防控基础上制定了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严格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将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2.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成立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科学与技术、海洋地质学、海洋物理5个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以及复试录取工作。
3.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三、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厦门大学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我院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研究确定了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专业名额分配、复试线及复试比例基本情况如下:
1.招生专业
物理海洋学、海洋物理、海洋地质、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生物技术。
2.学院总招生计划
注:1、总计划中包含推免生招生计划,但不包含专业学位硕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对口支援和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其中10名计划为我校与海洋三所联合培养专项计划;3、其中4名计划为我校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3、各专业名额分配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2020年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除外)发到邮箱coezs@xmu.edu.cn接受审查(注意:邮件主题应为: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纸质版最迟必须于复试后两周内提交,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快递邮寄,其他方式概不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希平楼C2-209,收件人:邹老师,电话:0592-2880105);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五、复试考核
我院各系复试时间在5月14日-5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复试通知。根据学校要求,我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采用随会软件进行远程复试,下载地址:https://www.suimeeting.com/Htdocs/Index/download.html(备用软件:钉钉),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厦门大学2020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软件设备,复试前按我院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测试(时间预计在5月8日),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一)复试准备: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事先签署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4.考生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二)复试内容: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由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30%)、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外语能力(30%)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满分为 100 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远程),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语测试。包括:
a)口语:考生用英语介绍自己,主要考察表达观点的能力,时间不超过3分钟。
b)短文阅读与理解:考生远程随机抽取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短文一段,阅读后,马上口述短文的大意,限时答题。主要考察考生对英文文献的阅读与表达能力。
3.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生远程随机抽取1道题目,限时答题。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老师自由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主要考查内容考察学生的教育背景、毕业设计或科研经历、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责任心和治学态度、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综合知识、素质等。
六、调剂
我院海洋生物技术专业有部分名额空缺,接收调剂申请。
(一)、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6.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二)、调剂流程
1.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5月20日左右开放)。
2.考生请于5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汇总表》以及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邮箱coezs@xmu.edu.cn,文件名称请注明姓名+调剂专业。命名格式不正确不予接收,采用其余方式发送的申请表格我院不予接收。
3.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报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
1.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 6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 4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审核。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单可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一起邮寄)。
九、监督与复议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接受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监督电话: 0592-2186219 。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照《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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