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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广财考研网-林老师 点击量: 544 发布时间: 2019-05-08 17:20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公布,聚创广东财经大学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确保财政税务学院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和公平,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导师组长、税务硕士中心副主任及学科秘书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专业复试科目命题人员由招生考试处选聘,并与相应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学院负责综合能力面试小组成员的选聘,并与相应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在综合能力面试中进行,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

3.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5人,设组长1名,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面试小组原则上应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三、复试比例、复试时间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为3月30日-3月31日。

四、复试人员名单确定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的要求,学院依据教育部、广东省、学校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初试分数、本科修读专业的相关性及考生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五、复试原则和办法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全面衡量。

2.复试由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200分(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50分)两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含公共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复试中各单科和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的方式计分。

六、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 财政学术硕士《财政学》

税务专业硕士《中国税制》

(2)笔试形式: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能力面试(200分)

(1)面试内容:①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②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知识面、表达能力、科研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能力。

(2)面试考核办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考核分数。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内容分值为50分,考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两门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按《广东财经大学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执行。

加试科目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

2.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八、录取原则

1.按先考生类别、后考生总成绩排名原则择优录取。

类别依次为:

(1)一志愿考生;

(2)调剂考生;

(3)破格复试考生。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高分者。

2.复试合格生源不足时方予考虑录取破格复试考生。

3.复试原始总分不足180分(破格复试考生不足24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考试违纪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加试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九、公示与争议处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过程及结果负责。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3.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需在相关公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由招考处进行复核,于4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

020-84096714(招生考试处)

020-84096824(学校监察处)

十、其它

1.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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