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中大考研网-林老师 点击量: 702 发布时间: 2019-03-20 17:03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公布,聚创中山大学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具有复试资格。
我系哲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类别 |
专业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学术学位 |
哲学 |
320 |
50 |
90 |
90 |
2.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2019年我系哲学专业接收符合我系报考条件考生的校内调剂,原报考专业为外国哲学、逻辑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剂,不接受校外调剂。
调剂录取遵循考生自愿、双向选择,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系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奖学金优先安排给第一志愿考生。
申请校内跨院系调剂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2019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先到本校原报考院系办理调剂转出手续,并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17:00前扫描盖章版审批表电子版及个人简历发至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审批表扫描件应为PDF格式),或交原件到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3栋101办公室】,由我系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送交研究生院复核。逾期提交的调剂申请表一概不予受理。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官网查询复试名单:
http://phil-zh.sysu.edu.cn/zh-hans/taxonomy/term/227
4.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
总计划 |
已招推免生 |
考试招收计划 |
哲学 |
10 |
4 |
6 |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并注明“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出现学籍学历错误信息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料: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占复试总分的2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总分的20%)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占复试总分的6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一般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哲学专业打通二级专业录取,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严格按总成绩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复试总体情况,学科拟招生计划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最终录取名单为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信息将按学校的要求及时发布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网站发布:http://phil-zh.sysu.edu.cn/zh-hans/taxonomy/term/227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研究生院将于2019年5月2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4.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1. 哲学系(珠海)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829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二)申诉
1. 哲学系(珠海)党政办公室
电话:0756-366828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三)监督
1. 哲学系(珠海)党政办公室
电话:0756-366828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复试录取工作指引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引.docx
附件2:《2019年校内不同招生单位之间调剂硕士考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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