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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聚创福师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1140 发布时间: 2018-07-09 14:36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聚英福建师范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各位考生: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与省内高校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专业、计划:

联合培养单位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领域)

计划数

泉州师范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莆田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1

龙岩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宁德师范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二、联合培养申请程序
  有意向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相关实施细则,并按照学院复试录取有关要求进行申请,提交联合培养申请书和《联合培养登记备案表》。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在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第一轮拟录取考生中录取。具体在完成文学院官网公布的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现招生数以后,按照后续的排名先后顺序并考虑联培意愿确定。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时学院将该表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
  文学院
  2018年3月25日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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