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福师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1140 发布时间: 2018-07-09 14:36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聚英福建师范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各位考生: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与省内高校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专业、计划:
联合培养单位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领域)
计划数
泉州师范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莆田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1
龙岩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宁德师范学院
文学院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2
二、联合培养申请程序
有意向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相关实施细则,并按照学院复试录取有关要求进行申请,提交联合培养申请书和《联合培养登记备案表》。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在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第一轮拟录取考生中录取。具体在完成文学院官网公布的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现招生数以后,按照后续的排名先后顺序并考虑联培意愿确定。不服从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时学院将该表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
文学院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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