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福师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748 发布时间: 2018-07-09 14:28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通告已公布,聚英福建师范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各位考生: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通告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型 |
备注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全日制) |
030103 |
学术 |
|
刑法学(全日制) |
030104 |
学术 |
|
民商法学(全日制) |
030105 |
学术 |
|
诉讼法学(全日制) |
030106 |
学术 |
|
经济法学(全日制) |
030107 |
学术 |
|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035101 |
专业 |
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原报考专业只能是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且本科专业不能是0301的专业;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0301的专业。 |
法律(法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035102 |
专业 |
(二)调剂程序
1.学院将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若意向合格生源不足,时间顺延),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考生应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系统确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要求与一志愿复试考生相同,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或提供2017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
7.调剂的考生(包括学硕、专硕)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
8、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9.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外。
(2)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3)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4)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四)条规定)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法学院
2018年3月22日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二次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将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10:00-12:00二次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若意向合格生源不足,时间顺延),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考生应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系统确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要求与一志愿复试考生相同,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法学院
2018年3月26日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三次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将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10:10—12:00三次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若意向合格生源不足,时间顺延),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考生应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系统确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要求与一志愿复试考生相同,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法学院
2018年3月27日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第四次调剂通告
各位考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型 |
备注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全日制) |
030103 |
学术 |
|
民商法学(全日制) |
030105 |
学术 |
|
诉讼法学(全日制) |
030106 |
学术 |
|
经济法学(全日制) |
030107 |
学术 |
|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
035101 |
专业 |
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原报考专业只能是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且本科专业不能是0301的专业;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0301的专业。 |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
035102 |
专业 |
(二)调剂程序
1.学院将于2018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若意向合格生源不足,时间顺延),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考生应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系统确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2017年10月以来在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
7.调剂的考生(包括学硕、专硕)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
8、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9.我院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外。
(2)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3)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4)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四)条规定)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法学院
2018年3月30日
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第五次调剂通告和二次复试时间通告
由于民商法专业(学术型硕士)和经济法专业(学术型硕士)意向合格生源不足,学院将于2018年4月2日上午9:45—11:00第五次开放研招网调剂系统(若意向合格生源不足,时间顺延),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考生应收到复试通知后及时系统确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会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二次复试时间定于4月3日上午8:30-10:00笔试;10:30-12:00面试。二次复试报到地点位于人文楼二楼大会议室。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2017年10月以来在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四)条规定)复印件;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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