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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政审表、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聚创华南理工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3822 发布时间: 2018-04-20 15:5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政审表、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的通知已公布,聚英华南理工大学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对我校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办理调档函、政审表、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打印调档函、政审表。

2.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含少高计划非在职考生)、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只需打印政审表,不需调档函。

3. 政审表须由考生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如街道办、居/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对拟录取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面鉴定,手写或打印均可,负责人签名后并加盖党委或人事部门公章,于2018531日前寄出。

4. 非应届考生;寄送材料包括考生全部人事档案,请于2018531日前寄出。应届考生:需由本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包括《毕业生登记表》等在内的所有学籍材料完全归档后,于2018710日前一次性寄出。

5. 政审表和档案分开寄送,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或者邮政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形式)寄出。邮寄通讯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0,联系人: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7113401

6. 我办在收到考生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后,会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登记,请各位考生在系统内查询是否寄达。

7. 经审查合格后,我办向考生发出攻读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表和档案,其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8. ()组织关系转移详见附件1

9. 户口迁移详见附件2

10. 未被我校录取者,我办负责将寄达的人事档案寄回原单位。

附件1:2018级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x

附件2: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docx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420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政审表、组织关系、户口等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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