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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作者:聚创川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867 发布时间: 2017-09-26 15:4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接收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已公布,聚英考研网整理内容如下: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第一个以高分子学科为主体的学科型学院,中科院院士徐僖教授等是该学科的创始人。

  学科现有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分子研究所、高分子科学系、高分子材料系、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人工器官工程系、化学纤维研究所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机构。现有在岗教职工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25 人,实验技术人员2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46人,副教授、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53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士生导师6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长江学者讲座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人才技术人选17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计划人选8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8人,1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为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为国家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所属高分子材料工程学科是“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学院为教育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四川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拥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并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建有国家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五年学院承担国家项目和省部级项目280多项,其中“863”、“973”、国家科技支撑项目2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0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企业委托项目500余项,到校科研经费共3.5亿元;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9项,获准国家专利237项。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其中SCI论文1601篇,EI论文1537篇;出版专著25余部。

  2018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合计255名,其中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80名以上。接收推免生章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高分子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材料工程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即日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学生均可发个人简历至邮箱gaocaixi@scu.edu.cn(注明申请专业志愿,个人简历请附一寸免冠照片),学院审核后将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尽快安排专家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当面面试、视频对话、电话约谈,由专家组根据学生简历而定)。随后学院将依据专家组复试结果,发放是否接收意向。

  2. 9月28日左右开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开通后,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

  3.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院将尽快进行复试。考生同时邮寄或交验书面材料(见第4点)至学院,学院审核通过书面材料后,委托研究生院将已经发放接收意向的推免生在系统中确认复试通过。

  4.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所在专业总人数及成绩排名,并说明是否获得保研资格,并由所在院系签字盖章;

  (2)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其中,材料(1)可先扫描发送电子版(邮箱gaocaixi@sc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室刘老师收,邮编610065,电话028-85405112,建议用EMS邮寄。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5. 9月底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四、奖助学金

  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学校奖助金和社会奖学金三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其中学院社会奖学金覆盖率达50%以上。凡推免生原则上均可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gs.scu.edu.cn/jzj.aspx?TypeID=80)。

  五、咨询、联系方式

  高分子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8-85405112

  Email:gaocaixi@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028-85461788;邮箱scucpse@163.com。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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