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3180 发布时间: 2017-04-10 18:46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2017年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入学成绩公示已公布,聚英四川大学考研网为您整理如下:
相关推荐: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详见附件一),公示为期三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有任何问题,可向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反映。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详见附件二),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的四川大学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有任何问题,可向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致电或致信反映。
请拟录取的考生于4月13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12:00)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东南门)法学院附楼2033室(电话:028-85998393)领取本人调档函。
本人领取需要携带证件为:(1)身份证;(2)本人学生证(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委托他人领取需要提供:(1)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代领委托函;(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4)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温馨提示: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需填写政审表且加盖鲜章,该表可直接在附件中下载。
2.拟录取的往届生需领取调档函,但拟录取定向考生只需领取政审表,不需领取调档函(档案材料留存原单位)。
3.学院夏令营已录取的校外应届毕业生,都需填写政审表和领取调档函。
4.政审表和本人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大学江安校区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即法学院附楼2033室) 赵怡老师;邮编:610225;电话:028-85998752。
5.按学校规定,在学院收到返回的政审表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1)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4月28日之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2)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4月28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生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6.录取考生的奖助金评定,预计5月底方能最终确定,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举报受理渠道:
中共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8—85991673 电子邮箱:artjiwei@163.com
附件: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2017年3月30日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7年四川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入学成绩公示"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