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832 发布时间: 2017-03-29 16:3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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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不断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服务考生,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机构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我院特成立了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下设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的复试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虎 林际福
副组长:李占风 常金华 杨青龙 王建荣
成 员:朱喜安 张海波 胡淑兰 阎国光 熊 波 蒋 锋
秘 书:侍夏芳 李静远
(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林际福
副组长:王建荣
成 员:张远和 陈永伟 杨 皓 刘 巍
(三)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李占风
副组长:常金华 杨青龙 王建荣
成 员:朱喜安 张海波 胡淑兰 阎国光 熊 波 蒋 锋
秘 书:侍夏芳 李静远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录取类别和奖学金
1.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原委托培养考生(在职研究生和单考生);
非定向培养:除少民骨干生、原委托培养考生外,其它硕士研究生。
2.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5年起,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严格按三部委文件要求和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执行。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从2017年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为20%;二等奖8000元/生·年,比例为50%;三等奖4000元/生·年,比例为30%。
第一学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参加统一考试的研究生,根据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第二、三学年按上一学年的学业及综合表现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起评等级为二等。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在国家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1.1~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线和招生计划见表格: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招生指标 |
推免生人数 |
0714Z1 |
经济统计 |
365 |
6 |
6 |
0714Z2 |
金融统计、保险精算和风险管理 |
365 |
6 |
2 |
0714Z3 |
应用统计 |
365 |
5 |
3 |
0714Z4 |
数理统计 |
365 |
5 |
1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363 |
12 |
2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 |
340 |
2 |
0 |
025200 |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
354 |
88 |
4 |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一)复试内容:(1)资格审查;(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5)外语听说;(6)心理健康测试;(7)体检。
(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考试内容由各专业自行确定。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一般应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专业确定。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等要统一。
4.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试)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5.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详细情况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为2017年,具体安排为:
时间 |
复试工作安排 |
3月24日(全天) |
考生报到:南湖校区文波楼328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 校医院领取体检表 |
3月25日8:00-11:00 |
考生笔试:南湖校区文泰楼114教室 |
3月26日 8:00开始 |
考生面试:南湖校区文泰楼107教室候场 |
3月26-27日 |
体检(3月26日、27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项目) |
注:体检安排以校医院的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参加笔试。
(四)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以及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规定》(教学[2016]9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调剂录取等招生类型考生的审查力度,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现就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须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4)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链接)。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链接),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6)提交1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打印,另行开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要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35元/人。复试费由我院统一收取,体检费由学校医院收取。
(六)体检
1.考生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1寸登记照片到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体检时请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体检费收据和体检表。
2.体检中抽血项目在前后进行。抽血体检须空腹。
3.体检地点:南湖校区校医院。
4.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面试成绩的评定,由我院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我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四)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统计与数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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