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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2660 发布时间: 2017-03-28 16:12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以下内容由聚英苏州大学考研网整理发布的2017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详情如下:

  相关推荐:2017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信息汇总

 重要通知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地点安排表

  一、报到时间、地点:

  3月23日下午报到、验证、缴费、发放复试通知书。报到地点:苏州大学校本部王健法学院西式法庭。

  23日晚上18:00-21:00 点笔试。地点:东校区文成楼。 考场安排见报到现场通知。

  二、专业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复试考生面试提前一刻钟到场抽签。日语4名考生请3月25日(周六)上午十点至法学院B303报到。

  1.24日(周五)全天: 【法律(法学)(全日制)】专业综合面试。

  2.25日(周六)上午: 【学术型各专业】方向综合面试。

  3.25日(周六)下午: 【法律硕士(非全日制)】 专业综合面试。

  4.26日(周日)全天:【法律(非法学)(全日制)】专业综合面试。

  三、外语面试

  24日(周五)全天:英语一组:【法律(法学)(全日制)】专业;地点:知识产权中心B202

  24日(周五)全天:英语二组:【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地点:法学楼A座公法中心。

  25日(周六)下午:英语三组:【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地点:知识产权中心B202

  日语组面试,上午10点至B303报到。

  26日(周日)全天: 英语四组:【法律(非法学)(全日制)】专业;地点:知识产权中心B202

  3月22日

  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

  1、3月20日在王健法学院官网(http://law.suda.edu.cn/)上公布复试名单。电话通知复试考生。

  2、 参加复试的考生3月23日下午2点至4点到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西式模拟法庭报到、验证、缴费、领取复试通知书。

  当日晚6点至9点全体复试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各专业外语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3月24日至26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具体安排见本院网上后续通知,如有调整,复试报到现场另行通知。

  各位考生,你们好!

  为了保障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利益,满足其提升学历的求学愿望,经请示校研招办,同意我院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复试资格线统一调整为按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考生的复试资格线执行。在此基础上按照各类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专业学位考生参加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5,各类考生复试名单将根据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排序确定。目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生源不足,接受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非全日制的申请。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初试排名情况自主决定。自愿调剂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各位考生请在3月19日12点前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考生将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专业、初试成绩、申请调剂志愿、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调剂申请》传真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512-65227483)胡老师收。各位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我们确认调剂复试信息。复试名单确定之后将在学院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能进入各专业复试的考生,同时又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请尽快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特此通知。

  王健法学院

  2017年3月18日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本院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其中一人兼任复试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应主动回避,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

  3、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四、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比例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范围内(推免生除外)。

  2、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分数线

  满足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各专业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分数线”。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2017年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基本要求如下(各单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统一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接受调剂

备注

复试分数线

030101

法学理论

 

329

030102

法律史

 

316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31

030104

刑法学

 

342

030105

民商法学

 

352

030105

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

 

341

030106

诉讼法学

 

347

030107

经济法学

 

341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57

030109

国际法学

 

314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仅接受调剂非全日制申请。

310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310



  以上成绩基本要求仅供参考,如因部分考生申请调剂专业复试而发生变动,复试名单将依序递补,不再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推免生的录取

  已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不需再参加本轮复试,但含于2017年录取计划内。放弃录取务必在3月27日前报我院研究生办公室,传真0512-65227483。

  5、复试加分项目

  按《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调剂

  1、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复试

  为优化、提升生源质量,我院拟安排该专业少量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术型优秀考生调剂复试。

  法律硕士(法学类)调剂的基本条件:

  1)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未能入围科学学位(学术型)复试或自愿放弃科学学位复试资格的本科法律专业(专业代码0301)考生,符合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报考条件;

  2)满足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

  3)因名额有限,复试资格将由学院根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接受:

  ①具有学科优势(如“985”或“211”高校、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应届生或毕业生;

  ②已通过司法考试的。

  4)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复试未被学术型各专业录取的,不再安排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复试。

  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拟调剂该专业复试的在3月19日12点前直接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考生将含“姓名、考生编号、初试专业、初试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调剂申请》传真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传真电话:0512-65227483)。各位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我们确认调剂复试信息。

  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请将(成绩单、资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传真至研究生办公室0512-65227483胡老师收。

  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将通过王健法学院网页发布复试名单和电话通知本人。

  调剂复试: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15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300分。

  2、我校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硕士生生源不足,报考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初试排名情况在复试前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复试;报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本科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的)亦可根据初试成绩排名在复试前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进行复试。

  3、全日制法律硕士考生,均可以申请调剂录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习,但根据学校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学费高于全日制研究生(每年1万5千元整),亦不享受奖学金待遇,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

  4、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申请录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基本程序:

  (1)全日制考生提出转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申请;

  (2)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考生签署《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

  5、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请尽快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调剂外校考生无需在我校办理任何盖章手续。

  六、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内容: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复试前,审核考生的下列材料(复印件留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政审表请至苏州大学研招办官网下载),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8、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请提供(成绩单、资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的形式、内容、记分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总分:45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综合测试,满分300分,面试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综合测试由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学风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阳光的心态、良好的交流能力等,鼓励各招生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

  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

  复试成绩(4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工作意向、科研成果、职业规划等方面的考查。

  3、总成绩排序规则

  (1)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总成绩得分相同时,依复试总成绩排序;

  (3)仍然并列时依初试外语成绩排序。

  (4)得分仍然相同并列时,则组织并列考生重新再面试一次。

  八、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

  1、3月20日在王健法学院官网(http://law.suda.edu.cn/)上公布复试名单。电话通知复试考生。

  2、 参加复试的考生3月23日下午2点至5点到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西式模拟法庭报到、验证、缴费、领取复试通知书。当日晚6点至9点全体复试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3、各专业外语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3月24日至26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具体安排见本院网上后续通知,如有调整,复试报到现场另行通知。

  4、3月30日学院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九、复试中争议的处理

  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或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

  十、招生声明

  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工作,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力损失。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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