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616 发布时间: 2017-03-25 11:49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以下信息由聚英华东师范大学考研网整理发布的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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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学系(教经所)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录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本系所成立专门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系所成立由7-9名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考生复试成绩最低要求要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达到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
按照有关政策,上线生源(达到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将实行差额复试。本系拟定录取复试比为1:1.5,即最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1.5。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复试比例,按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笔试。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三)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查40%(2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对考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
在复试过程中同时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系所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复试时间
本系所复试时间为3月22日-4月8日期间。具体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以具体复试通知为准。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我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仔细自己身体状况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学系(教育经济研究所)
2017年3月
院系联系电话:021-3252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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