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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1059 发布时间: 2017-03-21 18:0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中山大学考研网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相关阅读:2017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汇总

  我院委托药学院开展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中山大学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链接为<http://sps.sysu.edu.cn/Item/10344.aspx>,请我院复试考生密切关注药学院网站有关复试安排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及复试安排

  1. 学院自划复试分数线如下:药理>=320分,药化>=320分,药物分析>=320分;

  2.根据上线情况,参加学院复试名单为: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专业

复试安排

邵海彬

751113080

药理学

参照药理学黄民导师组复试安排进行复试

   二、相关联系电话:

  (一)咨询

  1. 药学院(深圳)办公室

  电话:020-84113997

  邮箱:dengh5@mail.sysu.edu.cn

  (二)申诉

  电话:39943047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mailto: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

  2017年3月16日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7年中山大学药学院(深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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