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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391 发布时间: 2016-11-28 15:08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聚英考研信息网为您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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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在西藏自治区以单独考试形式(援藏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7年继续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软件工程领域)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85212。

  2017年我校信息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15人左右;招收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人。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我国最早用信息来命名学科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现下设计算机系、经济信息管理系和数学系。三十多年来,信息学院始终立足学科前沿,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是国内最早开展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研究的团队之一,在关系型数据库技术、面向对象的数据库技术、并行数据库技术、数据仓库与商务智能技术、XML数据库,信息安全以及信息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承担了许多国家攻关项目、863高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学院教授先后荣获原电子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奖励。目前拥有教育部数据库与商务智能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北京市数据库产业化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的研究机构,成为我校文理交叉的一个典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是我国1981年第一批设立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北京市重点学科,获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称号。数据库和信息系统领域学术研究位居全国领先地位,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的挂靠单位。学院师资强大,多名教授获国家教学名师、中国信息化十大杰出人物、推动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25位功勋人物、中国计算机学会“王选奖”、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Fellow)、“千人计划”入选者、霍英东青年教师研究基金资助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殊荣。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软件工程学科对于其他学科的渗透力逐渐增强,对于提升传统学科的研究水平以及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应用具有重大的意义。在浓厚的人文社会学科背景下,软件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依托我校现有的学科优势,在企业管理、金融信息化、信息系统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培养出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下设五个研究方向:

  1)基础软件:为适应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软件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在数据库技术、系统与信息安全方面具有的传统学科优势,面向国产基础软件开发和应用企业对高端人才的需要,在软件工程核心基础课程之外,将开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原理与实现、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及中间件实现技术等特色课程。基础软件方向主要培养基础软件核心开发人才、基础软件平台应用软件开发人才等。

  2)金融信息工程:金融信息工程是一门综合了计算机科学、数学和金融学的交叉学科。面向金融领域信息化对高端人才的需求,与金融信息化领域的知名企业合作,在软件工程核心基础课程外,将开设金融业务与金融信息化、金融时间序列分析及高级网络金融等特色课程。金融信息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既精通软件工程、又熟悉金融业务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3)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是涉及法学、侦查学和计算机科学的文理结合的交叉学科。主要面向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社会急需的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专业人才。该方向依托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其中实验室数据恢复与计算机取证研究与试验平台拥有多台专业设备和数名研究人员,为国内高校第一家计算机证据鉴定中心。该方向在软件工程核心课程之外,开设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法、信息系统安全及数据恢复等特色课程,培养适应当前计算机取证与司法鉴定特殊需求的专门性人才。

  4)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为了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信息时代中政府、企业对高级信息管理人才的需求,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在软件工程核心课程之外,开设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IT项目管理、ERP原理与实施及IT服务管理等特色课程。企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方向主要培养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高级信息管理人才。

  5) 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作为当前IT行业的两大热门领域,受到了学术界和企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面向当前IT领域对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高端人才的迫切需求,与互联网,电信领域的知名企业合作,在软件工程核心基础课程外,将开设云计算与虚拟化,数据科学导论,移动互联计算等特色课程。大数据与云计算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大数据与云计算等IT前沿技术的高级软件开发和设计人才。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7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均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初试。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204 英语二 (满分100分)

  科目三:302 数学二 (满分150分)

  科目四:软件工程基础综合(数据库(50分),数据结构(50分)、计算机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二选一(50分)) (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7年3月初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信息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7年3月中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各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加试,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考试科目:1.数据库 2.管理信息系统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非全日制学习的考生复试时还应提交工作简历证明(须包含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如工作证等)。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学费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

  全日制:20000元/学年,2年总计40000元(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非全日制:16000元/年,3年总计48000元。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习方式为周末上课。

  十、调剂及其他

  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十一、奖助金办法:

  见附件,面向全日制工程硕士。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咨询电话:62511256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网址:info.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通讯地址: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

  2016年6月

  附件:信息学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2015年第六次党政联席会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 评定条件与评定标准

  (一)评定对象:本办法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评定对象为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金额等级:

  一等奖:8000元

  二等奖:5000元

  三等奖:3000元

  (三)奖学金名额:各等级奖学金名额根据每年的情况设定。

  (四)评定时间: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在入学前确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初开始评定,一般开学两个月内完成全部评定工作。

  (五)评定标准:

  1.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录取排名为依据进行评定。

  2.在校生奖学金综合考虑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工作与成果、学院和导师评价等内容并进行量化。研究生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或导师评价不合格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 评审组织与评审依据

  (一)评审组织:

  学院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执行委员,导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2人,共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院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工作。教务秘书负责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二)评审依据:

  1.新生奖学金评审依据:

  根据录取排名,在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中按同等比例分配一等奖和二等奖名额。三等奖名额分配的优先级顺序为:(1)未被评为一等奖或二等奖的推免生;(2)报考我院工程硕士并被录取的统考生;(3)其他类别录取的统考生;

  2.在校生奖学金评审依据:

  按照学习成绩占70%,导师评价占15%,科研成果占15%的比例计算分值。

  (1)学习成绩:学分绩×25×70%;

  (2)导师评价:导师评价×15%。导师评价主要反映研究生对专业培养目的、计划、要求、环节的执行情况以及学习、研究的态度、能力、投入的精力和取得的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导师评价划定为三档:①认真完成培养计划,积极参加科研项目,并在科研活动中有着实质性的贡献:导师评价=91-100分;②能够完成培养计划,较多参加科研项目,在科研活动中有一定的贡献:导师评价=81-90分;③较少参加科研活动:导师评价=60-80分。导师评价由导师提供。

  (3)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分值×15%。分为如下四种情况:

  ①期刊或会议论文,1篇100分;

  ②获得授权的专利,100分;

  ③获得软件著作权,100分;

  ④参与项目并提交项目报告,由评审委员会确认并打分。

  以上科研成果均需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有关的复印件。

  三项合计为总分,总分作为评审依据。按照总分排序,依次确定一、二、三等奖名单。

  三. 评审程序

  (一)新生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

  (二)在校生奖学金初评工作在第三学期初进行。

  (三)由教务秘书汇总学生第一学年学分绩,并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同时对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进行初审。

  (四)导师给出导师评价分值并报教务秘书。

  (五)学生将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报教务秘书。

  (六)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会议,依据综合分值、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等级学业奖学金名单。

  (七)学院将评审委员会评出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和答复。申诉人对学院处理结果和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 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学院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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