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1560 发布时间: 2016-10-28 14:41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13经济法考研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已公布,聚英考研网为您整理内容如下:
法学院
813经济法
一、考试要求
《经济法》是对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测试的入学考试。内容包括经济法与商法两大部分。要求所有考生对经济法、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要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考生应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经济法学(80分)
1、经济法总论
(1)掌握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的发展等基本知识;
(2)了解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体系等基本知识;
(3)掌握经济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一般理论,了解经济法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2、反垄断法
(1)了解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构造、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
3、财税法
(1)财政法,掌握财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财政收支划分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内容;能运用上述原理分析现实问题。
(2)预算法:掌握预算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功能、预算程序的基本内容,了解中国预算法改革的方向。
(3)税法:掌握税法的概念、特征、税法构成要素、基本原则、纳税人权利,掌握税收征管法相关内容,熟悉税法分税种制度。
(二)商法学(70分)
1、商法总论
(1)商法概述:商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商法的产生与发展;商法的地位与基本原则;
(2)商人与商行为:商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人的资格与构成要件;商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事代理行为。
(3)商事登记:商事登记的概念、特征与类型;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商事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2、公司法
(1)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公司法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资格与义务;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公司的设立制度、变更制度、解散与清算制度。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设立程序与设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资本的概念、特征、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的认缴与实缴、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界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特征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设立程序与设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概念、分类、权利与义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概念、特征、出资的责任、资本的增加与减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特征、种类、股份的发行与转让。
3、保险法
(1)保险法概述:保险的定义、分类,保险与危险的关系、可保危险、道德危险,保险与相似概念的比较,保险法的概念与地位,保险法的结构,保险法的现代趋势。
(2)保险合同的一般原理:保险合同的概念与性质,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辅助人,保险合同的形式,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利益,告知义务,防灾防损,危险增加时的通知,施救,保险格式条款的规制,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3)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概述,实际损失的计算与赔付规则——不定值、定值与重置成本,单一保险中的损失补偿——足额、不足额与超额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一——重复保险,多数保险中的损失补偿之二——保险竞合,多数债务人时的损失补偿——保险代位。
(4)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同意权及其行使,保险金受益人及其权益,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死亡保险的特殊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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