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46 发布时间: 2016-08-06 13:51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收集整理了2016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考研复试细则,详情如下: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我院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开展差额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放春
副组长:罗岗、李东
成员:黄瑞成、贾雯鹤、李娜、潘家恩、田雷、姚飞、曾佐伶、张文涛
秘书:潘林、肖文芳
我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专家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2016年硕士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一)复试资格与基本要求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上线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5日之前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学校和学院均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它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 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6年3月1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于2016年3月16日(周三)8:30至17:30到重庆大学A区文字斋129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 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②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用);
⑤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⑥ 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 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⑧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⑨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我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3. 每位考生报到时需交纳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另交加试费100元。
4.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在复试期间到重庆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现场交纳体检费。
(二)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科(专业)定在2016年3月17日(周四)进行复试。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笔试,下午14:30-18:00进行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面试地点在重庆大学A区二教楼。具体复试(含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加试)的时间、地点详见报到通知。
(三)复试内容与办法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三部分。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与外语测试同步进行。具体的复试科目见《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录取办法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各科成绩之和÷5×60%+复试成绩×40%),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凡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合格,以及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有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五)考生调剂
1.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法学(政治、经济与法律)专业。
2. 考生调剂程序与要求:调剂生须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http://syk.cqu.edu.cn/)填写调剂申请。符合条件者,我院将择优通知参加复试。接收的外校调剂考生必须是通过该筛选的优质生源,且初试成绩须高于2016年重庆大学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生复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结果公示
研究生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我院网站上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公示复试结果。
四、学费、奖助学金与导师安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收学费制度。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高水平学术论文奖等各类奖助学金,所有全脱产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录取的新生在第一学年实行导师组集体指导,第一学年结束后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五、特别说明
1. 调剂考生应于待录取名单公示后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上履行调剂、待录取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2.其余未尽事宜,参见《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附 联系方式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3)65102006
传真电话:(023)65106800 电子邮箱:iasyjw@cqu.edu.cn
联系人:潘老师、肖老师
高研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069 联系人: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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