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674 发布时间: 2016-07-26 19:4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万晓霞
副组长:易尧华
成员:周翠芳、黎厚斌、吴伟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计划人数 |
已招收推免生人数 |
上线 人数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学术学位) 082201制浆造纸工程 0830Z1包装与环境工程 |
55 |
55 |
80 |
90 |
325 |
20 |
11 |
20 |
0835Z1图像传播工程 |
55 |
55 |
80 |
90 |
305 |
|||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
55 |
55 |
80 |
90 |
305 |
18 |
7 |
4 |
合计 |
--- |
--- |
--- |
--- |
--- |
38 |
18 |
24 |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公告》与《印刷与包装系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获得我校2015年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复试录取政策按武汉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相关规定执行。
四、调剂政策
在符合教育部政策前提下,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双向调剂,调剂生调剂须符合学校关于校内外调剂政策规定,参加调剂的考生需填写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1.接收校内调剂
我系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需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2.接收校外调剂
我系接收校外调剂,原则上考生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系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31日8:30-18:00进行,复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3月31日8:30-9:00
资格审查地点:印刷与包装系三楼教学办公室。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为保证公正、公平性,全系考生同在一组进行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31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设2个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制浆造纸工程、图像传播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学术学位(含包装与环境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小组。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试题原则上采取事先印制若干套,现场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做答;也可由综合面试小组成员随机采用对话形式进行。
综合面试时间:3月31日9:00-18: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1)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线60分。
(2)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3)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0.15+综合面试×0.35)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由系学工组负责,采取面试方式,不计成绩,但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也可向我系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含应届生所在学校进行的毕业体检),需包括胸透、血常规等项目。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即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加复试的考生同时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复试成绩优异者(含推免生)可入选我系“1+4”硕博连读方案。
十、信息公开
我系在印刷与包装系网站上公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
所有复试科目的成绩报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核算最后成绩,汇总核实后,4月上旬,由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录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联系电话:027-68778435(印刷与包装系),027-68754125(研究生院),联系邮箱huangshu@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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