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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介绍:比较教育学

作者:聚创陕西师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316 发布时间: 2007-07-27 17:08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比较教育学 (04010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从事比较教育教学与研究以及教育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开拓进取、身心健康,团结合作、客观公正。
  本专业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深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较强的外语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和具体方法,对比较教育的研究和学习具有一定的专业敏感性和和较强的能力,胜任教育学科的教学工作、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较强的工作适应力和应变力。

  二、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比较教育学

  三、培养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34学分方可申请硕士学位。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

  五、培养方式
  1.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每位学生所修的学位课程由导师指定。
  3.每位学生所修的选修课程由学生本人与导师协商确定,在导师指导下,可在下列范围内选择:
  (1)本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
  (2)所在一级学科中其他二级学科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3)本校其他学科所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
  4.硕士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对其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送交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课程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填写的课程来执行,否则,所修课程不计算学分;选修课程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
  对未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须根据导师要求,选择本学科本科核心专业课2-3门。考核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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