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首师大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17 发布时间: 2016-07-11 20:39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聚英考研信息网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首都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总体原则
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强化监督,确保做到复试工作平稳有序,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结果给予解释,各单位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复试工作
1.未经学校批准的一志愿或调剂考生均不得参加复试,否则复试结果无效。
2.复试比例及人数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为1:1.2—1:1.5,各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复试比例。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专业笔试(含专业必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
(4)专业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个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院系复试方案为准):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
(4)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5)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方案
1.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初试、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比例(个别专业根据专业特点有所不同,具体以各院系复试方案为准):
初试成绩占70 %,复试成绩占30 %。
3.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折合后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4.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5.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信息公布
我校拟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pages/info.php?id=967查询。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招办接待咨询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219。
(七)如有变动,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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