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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作者:聚创北外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444 发布时间: 2016-07-11 15:02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为您整理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办法,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2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顺利、高效地完成201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
  1.排序办法:按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两门专业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达到2012年国家分数线,并且同时达到《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中规定的政治/外语单科、专业科目总分、四门科目总分三条分数线的考生(其中高翻学院英汉同传方向考生的复试资格,要求专业科目一和专业科目二同时达到112分(含)以上)。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为1:1.3(高翻学院复试比例为1:2)。

  二、复试内容、形式和具体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一)复试形式:
  
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力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2012年4月14日13:00—16:00东区逸夫楼
  专业笔试:2012年4月15日9:00—11:00 东区逸夫楼
  专业面试:2012年4月13日—16日 各院系
  体检:2012年4月16日上午、17日上午 校医院
  专业笔试时间2小时;外语听力(含统考外语、第二外语)20分钟;专业面试时间10-15分钟/人。
  外语听力及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详见研招办网页上公布的《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将于4月9日公布,网址http://202.204.128.180/html/zs/sszs/);专业笔试的考场具体安排,请于4月15日上午考试前,在东区逸夫楼前展板上查看。
  4月16日、17日两天上午8:00—12:00体检(空腹)(4月16日上午:京外考生;4月17日上午:京内考生)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其中《复试通知书》在北外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下载”栏目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
  非应届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没有正式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者可不出具此证明),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同时递交复印件各一份。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高翻学院的考生: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98%+外语听力×2%〕×7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30%。
  (2)其它院系有专业笔试的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3)其它院系没有专业笔试的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复试中的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4日下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相关事宜
  我校以下部分专业(研究方向)有少量缺额(见下表),均在院系或专业内部进行调剂,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考生自愿申报。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考生从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下载”栏目下载、打印《调剂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后,复试时交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至研招办。

可接受调剂专业

 

可以申请调剂的专业

 

调剂资格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翻译学(英语学院) 达到国家分数线
并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范围者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英汉同传(高翻学院)
翻译硕士(法语口/笔译) 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系)
翻译硕士(德语口/笔译) 德语语言文学(德语系)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系) 日语语言文学(日研中心)
汉语言文字学(中文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文学院)
英美文论与文化研究(外国文学所) 英美文学(英语学院) 见以下说明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海外汉学中心) 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系)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西葡语系)

  说明:
  英语学院英美文学方向考生,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复试范围的,可申请外国文学所英美文论与文化研究方向调剂。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将《调剂申请表》发传真至北外研招办(010-88816244,截止时间4月9日中午12点),研招办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法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的考生,已达国家线但未进入复试范围的,可申请向海外汉学中心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调剂。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将《调剂申请表》发传真至北外研招办(010-88816244,截止时间4月9日中午12点),研招办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可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考生接待电话:
  研招办:010-88816246  
  电子邮箱bwyzb@bfsu.edu.cn
  接待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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