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326 发布时间: 2016-07-11 14:36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2011年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
各位考生:
第二军医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今年第二军医大学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以此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互相转告。
对于校外调入的考生,调剂复试通知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出,接受第二军医大学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同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①教育学门类【04】:单科≥40分(≥120分,满分>100分)、总分305分;
②理学门类【07】:单科≥40分(≥60分,满分>100分)、总分295分;
③医学门类【10】:单科≥40分(≥120分,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④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等专业学位同医学门类分数线。
⑤军队在职干部考生符合上述分数线者参加复试,符合总部研究生招生政策者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复试。
上线一志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军校应届生复试名单由干部处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经“调剂网”确认的校外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安排
4月17日至21日
时间 |
地点 |
任务 |
备注 |
17日19:00 |
第二军医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馆 |
英语听力考试 |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考生须带2B铅笔、签字笔、橡皮,时间25分钟左右 |
18日8:00 |
长海医院门诊部四楼体检中心 |
硕士考生体检 |
携带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收费标准200元/人,另每人须1.5元办就诊卡(在体检中心办理);第二军医大学在职干部和第二军医大学应届生不参加体检。 |
18日10:00 |
各培养单位 |
硕士考生报到 |
联合培养单位报考卫管、心理的考生到卫勤系报到,其余联培单位考生均到长海医院报到)
|
18日下午-20日 |
各培养单位 |
硕士生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
|
21日8:00 |
研究生院招生处 |
拟入伍对象按照军检标准再行体检。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请注意报到地点。
2、复试报到时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审核和培养类型确定须查验的材料,包括:
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已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 外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员(生)证和学校有关部门的在学证明。
③可携带其他证明个人培训经历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
④须参加硕士体检的考生,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大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高校应届生以及没有学士学位的往届生)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加试。加试科目请考生阅读本网站《复试管理办法》后选择,并在4月15日前报第二军医大学研招办(021-81870842, lzydreamof@163.com)。未选择的考生,第二军医大学将指定考试科目。
4、硕士考生统一组织体检,第二军医大学在职干部和应届本科生不参加。
5、逾期不报到者,上述资料不齐备或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内容及形式见《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本网站招生政策栏目)。
7、药学(含药学硕士)、护理学(含护理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含公共卫生硕士中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在学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复试,分别由药学系、护理系和卫勤系牵头组织。
附表
校属各培养单位教务科或训练办公室联系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 |
训练部 |
021-81870207 |
政治部 |
021-81870444 |
基础部 |
021-81870909 |
长海医院 |
021-81873046 |
长征医院 |
021-81885042 |
肝胆医院 |
021-81875016 |
药学系 |
021-81871211 |
海医系 |
021-81871108 |
卫勤系 |
021-81871408 |
护理系 |
021-81871488 |
备注: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是指报考单位非以上列表中培养单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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