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武理工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923 发布时间: 2016-07-06 16:0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以下由聚英考研网为大家整理,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符合条件(1)中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以上)
②不得跨学科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符合条件(3)、(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国家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以上);
②进修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不得跨学科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定向就业的硕士。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提前专业能力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只有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经管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管理学门类[代码为12]、经济学门类[代码为02]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3.报考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武汉理工大学考点报名的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4.网报报名点选择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两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并于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内到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若选择其它考点一律不准考。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缴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方式将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请考生提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d.whut.edu.cn)查看公告。
6.报名期间教育部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8.在现场确认时未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9.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报考考核的说明
(1)"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b.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4)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4年10月30日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经审核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10.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名按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要求进行。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28日(29日为6小时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相关报名点负责安排
复试:2015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所有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招生人数
《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2015年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各招生学院实际拟录取推免生人数,将在9月28日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各招生类别的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核后另行公示,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也另行公布。
六、相关事宜
1.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招生专业,一级学科下设的研究方向为下属二级学科专业名称。考生可浏览相关招生学院了解招生专业介绍及研究方向设置。
2.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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