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哈工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485 发布时间: 2012-06-20 10:59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近期,学校决定对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改革,实施“申请-考核”制,截止目前,共有76名硕士研究生“试水”。
根据《哈工大2012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申请者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等条件方可申请。在报名时,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网址:http://yzb.hit.edu.cn/hityzb/zs.jsp?cla=2)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准备《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等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两封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封原则上需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
报名结束后,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审核意见要给出申请者的综合排名。随后,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和导师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确定进入学科考核的人选。
学科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需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3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采取笔试(实验)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录取环节,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各院(系)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有效。同时,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计入导师在该生取得博士生学籍年份的招生名额。此外,有关博士生培养基金的确定、招生协议的签订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录取程序与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刘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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