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中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453 发布时间: 2012-07-13 10:02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姓名:刘祖云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4年11月
职称:教授 学院:港澳珠三角中心 最后学历:哲学博士
刘祖云,男,1954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2年下乡务农并曾任农村大队党支部副书记,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考入大学,先后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学士、南开大学社会学硕士和武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83至1984学年度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优秀进修教师。1991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2002年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专家。先后牵头创建社会学本科点(1993华中师大)、硕士点(1997华中师大)、博士点(2003武汉大学)和省级重点学科(2004武汉大学)。先后应邀访问香港中文大学(1994)、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1997)、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2000)、台湾政治大学(2002)和澳门大学(2006)等高校,1998至1999学年度为香港浸会大学访问教授。
刘祖云教授先后主持国家985工程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10多项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研究,独著并出版《从传统到现代》、《中国社会发展三论:转型 分化 和谐》、《企业社会学新论》、《社会交往新论》等学术专著,独立主编《发展社会学》(十五国家级教材)、《组织社会学》(中国社会学通用教材)、《社会转型解读》(高等学校通识教育系列教材)等专业教材,合作主编《社会学概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材)、《发展社会学》(高等学校社会学专业主干课教材)等教材,在社会学研究、新华文摘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曾获教育部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等重要奖励。
刘祖云教授先后任教育部社会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届(1997-2000)和第二届(2001-2005)委员。先后任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1991)、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1992)、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社会学与行政学系主任(1993)、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1997)、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社会学系主任(2001)、以及湖北省社会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中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学主讲教师、中国社会学年鉴编委会委员、中国社会学文科编委会委员等,现为中山大学国家百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国家985工程项目《港澳社会研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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