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华科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764 发布时间: 2016-06-27 16:42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为您整理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设计学等12大学科门类和25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为中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2000多人(其中附属医院职工50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及中国工程院院士24人(含双聘院士1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6人,讲座教授30人,“千人计划”2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6人。博士生导师1000余人,教授1100余人,副教授1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博导948人,教授919人,副教授1232人。
华中科技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校园总面积7000余亩。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幽雅、景色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水平居全国重点大学前列。按照“应用领先、基础突破、协调发展”的科技发展方略,构建起了覆盖基础研究层、高新技术研究层、技术开发层三个层次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拥有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一般这个实验室不对外公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及一批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华中地区网络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武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大量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现代化实验室。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三座,馆藏图书551万册。有三所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附属医院(其中附属协和医院、附属同济医院是全国著名医院)和一家出版社。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游泳池、学生活动中心、服务中心、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5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0余人,外国留学生1389人,港澳台学生153人。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世界上2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约300批、1500余人次的国(境)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任教、合作科研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现将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13年我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6100名左右,其中,拟接受推荐免试生1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学术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3年我校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模式,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2.2013年我校有217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38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3.2013年我校有25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400名左右,其中,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24个专业领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5个专业领域。各专业学位领域招生指标均含推免生和统考生。
4.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计划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对口支援计划报名人员应以对口高校盖章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为准。除国防生、强军计划、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中,数学与统计学院、社会学系、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的培养年限为2.5年,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各领域、口腔医学、护理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各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年。
三、学术型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85%。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享受专项资助。自2012年9月起,凡是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原则上均可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不低于每人4000元/年(每年按照10月计发)的学业助学金。"专业型硕士奖助学金"是学业助学金的一种形式,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助金"和"二等奖助金"。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中的免试推荐生(MPA、MBA除外)设立"一等奖助金","一等奖助金"的金额与该生所缴纳的学费数额一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MBA、软件工程除外)设立"二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推免生之外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相应资助。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特殊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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