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大工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815 发布时间: 2016-06-23 18:0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下面是聚英考研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大连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简介
大连理工大学1949年4月建校,时为大连大学工学院;1950年7月大连大学建制撤销,大连大学工学院独立为大连工学院;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设研究生院;1988年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1996年~2000年实施"九五""211工程"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连理工大学;2001年~2003年,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重点共建大连理工大学,实施“985工程”一期建设;2003年~2005年实施"十五""211工程"建设;2003年12月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2004年实施"985工程"二期建设,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继续共建大连理工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3199人,其中专任教师1639人,包括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1名,讲座教授3名,陈嘉庚技术科学奖获得者2名,何梁何利奖获得者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获得者15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4名,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基金获得者3名,全国高等学校百名教学名师获得者1人,博士生导师274名,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教授134名,正高职人员376名,副高职人员801名。
2006年4月,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5891人(博士生2791人,硕士生5545人,本科生17495人,预科生60人)。另有专业学位教育研究生5506人,外国留学生288人,独立二级学院(城市学院)学生4329,继续教育学院学生13278人,研究生进修班学生1733人。
学校以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为中心,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已形成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18个学院,34个系部。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计算数学,等离子体物理,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应用化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管理科学与工程),13个"985工程"二期建设项目,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0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6个硕士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还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建筑学、工程硕士四个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有52个本科专业,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学校科研工作具有较强实力,有1个国家培训基地(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岸及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束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船舶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大连理工大学--七贤岭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振动与强度测试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与特种加工实验室、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化学实验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微纳米技术及系统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内燃机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工业设备先进控制系统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基化学品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模塑制品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精细化工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电子政务工程研究中心、先进船舶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性能树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培训中心(中国微电子技术应用开发培训中心、大连ITU互联网培训中心),3个省级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先进船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先进装备设计与CAE软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3个校级重点实验室,56个独立的研究中心、研究院(室),73个研究所。2001年以来,学校共获国家级教学、科技奖励19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04项。
学校总占地面积307.3万平方米(4609亩),其中校本部218万平方米(3269亩),市内校区10.6万平方米(159亩),开发区校区78.7万平方米(1181亩)。学校建筑面积129.2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25万余册,各类电子期刊1.7万余种,各类数据库63种。体育馆面积2.8万平方米,由中心比赛馆、游泳馆和开发区校区体育馆等组成。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135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顾问教授200余人。 /p>
目前,学校正以"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为龙头,以创新为灵魂,抓住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热烈欢迎考生申请和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并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学校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请于9月见我校网站《关于申请和接收200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二、跨学科专业招生:
我校在各学科领域招收跨学科培养硕士生,同时欢迎考生跨学科专业报考。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
2007年我校共有146个学科专业以及工商管理(MBA)和软件工程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800人左右。准确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类别:
我校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全国统招生(包括工商管理MBA,详见MBA招生简章);单独考试生(详见单考招生说明);强军计划生(详见强军计划招生说明);少数民族骨干生(报名时必须交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并加盖省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验学位证原件);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复试期间验证);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通过复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科目。
5.满足下列条件者为同等学力考生: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大专毕业工作二年以上(截止日期为:从毕业到入学当年9月1日),须修完大学本科段11门以上主干课程并成绩合格(必须出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6.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如再次报考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享受奖学金。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否则不予录取。
六、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报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于9月下旬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报考我校“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大连理工大学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缴费和图像采集手续。专业课考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基础课考试地点:大连市招考办。如果考生在异地报名不能及时到我校参加专业课考试者,后果自负。具体报名时间请于9月下旬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七、初试
1.初试科目:101政治、外国语(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任选)、业务课一(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或学校自命题科目)、业务课(二)(专业基础课,学校自命题)。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教育部招生考试科目改革试点学科专业(中国近代史、高等教育学),只考三门课,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2.初试时间:一般在1月底左右(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06年3月10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八、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
1.复试办法: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可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并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复试方试为笔试、综合面试。原则上我校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15日以后到我校各学院、系网站查询。
2.复试报到手续: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考试后准考证不得丢失)
九、体检:
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到校报到后首先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准予复试。
十、调剂录取: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首先在校内相关专业进行调剂录取,其次根据考生要求再调剂到其他院校。报考以上院系跨学科的考生学制2.5年。
十一、学制:2—3年
下列学院、系所属的学科专业试行2年学制: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数学系、电气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报考以上院系的跨学科专业的学生学制2.5年。
十二、申请硕博连读:
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除招收普通硕士生外还试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入学后按硕博连读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在第四或第五学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学制一般为5年。招生目录中标有“▲▲”的学科、专业均试行硕、博连读。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硕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奖学金实行办法:
我校2007年试行新的奖学金办法,享受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和额度高于2006年。
学校代码:1014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024
网址:http://gs.dlut.edu.cn; E-mail:yjsyzb@dlut.edu.cn
电话:(0411)84708338,84706301
传真:(0411)84706411研究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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