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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聚创天大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723 发布时间: 2016-06-23 16:5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下面是聚英考研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天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

  天津大学2007年共有18个学院130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700名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400多名,全国联考工商管理硕士生100名左右。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规模,录取时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试类型及报考条件:

  我校2007年考试类型包括: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工商管理全国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

  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5年9月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为全国统一入学试题,另外一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部分不考数学的专业两门业务课为学校自行命题),我校提供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2、工商管理全国联考: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4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大专毕业五年或五年以上者(2002年9月1日以前毕业);研究生毕业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5年9月1日以前毕业)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3、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另外我校还接收教育部规定的部分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由推荐学校负责部门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推荐工作应在2006年10月中旬完成(具体情况见我校网上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要求,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通过互联网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yz.com.cn)报名。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无法补办。(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2、报考点选择要求: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天津考生报考点为天津大学,外地考生可选当地报考点,也可选天津大学。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天津大学。工商管理全国联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考生一律在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一般在春节前半个月左右。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在2007年3月下旬,复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调剂到外校相近专业。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招生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

  4、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户口按照自愿迁移原则)


      七、培养方式及学制:


  学制两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除工商管理专业可半脱产学习外,其他专业均是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1环境设计、513建筑与规划设计,从上午8:30~下午2:30,连续考试6小时,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三天考试。考试科目423中外艺术史、424建筑理论与技术仍然安排在第二天下午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7年将可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5、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gs.tju.edu.cn/yzbpage/homepag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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