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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聚创北师大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484 发布时间: 2016-06-22 16:00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以下由聚英考研网为大家整理,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生1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专项计划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制为三年。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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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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