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作者:聚创中大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628
发布时间: 2016-06-2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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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各学科专业、方向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和比例,根据各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线370分;
2) 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线350分;
3) 企业管理专业:复试线365分;
4) 产业组织与管理专业:复试线350分;
5) 市场营销专业:复试线350分。
2. 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在本院同一个一级学科内其他专业中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原则如下:
1)调剂生源为在我院同一个一级学科内其他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复试后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来确定复试调剂名单。
2)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参加调入专业的面试。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一式二份,请考生在其中一份的空白处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形式:笔试或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或分组进行考核,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回答或由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管理学院教务与学位办公室
电话:020-84115798
邮箱:mnslm02@foxmail.com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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