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厦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597 发布时间: 2016-06-13 15:59 微信号: H17720740258
厦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后劲充足的学术梯队。全院现有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2人。法学院办学经验丰富,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具有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
一、专业介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批复和厦门大学的统一计划安排,法学院今年拟在民商法和国际法两个专业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民商法学专业(030105)
本专业培养从事民商法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通过深入学习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系统掌握民法、商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方向的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具备从事创造性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重要实务问题。
课程设置:民法研究、商法研究、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和英语、邓小平理论为必修课,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研究、国际公法研究、国际私法研究等选修课。
(二)国际法学专业(030109)
本专业培养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有理论与实务并重特点,既能深入掌握国际法原理,又能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重要实务问题。
课程设置: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经济法研究、国际公法研究、国际私法研究和英语、邓小平理论为必修课,民法研究、商法研究、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选修课。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5年7月31日)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中的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学制:两年半
(三)学习方式:
1.本地全脱产班
2.异地周末班
(四)收费标准:全程2万元(不含住宿费、教材费),已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在培养期间分年度缴纳。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4门。
2.考试时间:
10月23日上午8:30-11:30考(GCT)
10月23日下午14:30-17:30考(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参考书目:
1.“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
①《国际经济法学》(第三版),陈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②《民法》,柳经纬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③《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版
三、报名程序
1.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应注意的是,必须进行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才完成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7月10日-25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28日到31日
3.报名地点:凡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可在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报考,也可在考生所在学位办指定报名点报考。
应注意的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考试地点三者统一,即登录厦大网站报名、到厦大现场报名、到厦大考试,或登录师大网站报名、到师大现场报名、到师大考试。
4.报名费: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们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综合办负责,在复试时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表》,贴本人两寸免冠照片一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处加盖骑缝章,并对考生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必须将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研究生院综合办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
邮政编码:361005
电话:0592-2180887
传真:0592-2094971
厦门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王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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