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73 发布时间: 2016-12-15 10:21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随着考研初试的临近,聚英考研信息网温馨提醒大家,不管复习效果如何,只要认真备考,诚信考试,就一定能收获属于自己的成果,千万不要因小失大,误了考试!下面就来看看作弊将受到如何处置吧: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更多阅读推荐: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诚信考研:《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的法条"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