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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归纳:监护和民事法律事实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420 发布时间: 2016-10-22 11:0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整理了法律硕士考研民法学的监护和民事法律事实的相关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归纳:监护和民事法律事实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监护的目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监护的设立也就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的设立3种方式

  1、法定监护: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其设立的遗嘱种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监护人的更换、撤换

  1、监护人的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2、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五、监护的终止指监护关系的消灭,是指不再设立监护人。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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