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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律硕士考研:民法法条必背的六道分析题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91 发布时间: 2016-09-07 09:4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精心搜集整理了2017法律硕士考研民法法条必备的六道分析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广大的考生。


 2017法律硕士考研:民法法条必备的六道分析题



  一、《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请根据该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抵押权的特征。

  (2)如何理解本条第1款规定中“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和“优先受偿”?

  (3)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抵押权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抵押权的公示方式?

  二、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债务移转的概念及其种类。

  (2)债务移转的构成要件。

  (3)债务移转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

  (2)试举例说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

  (3)试说明发生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

  四、《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安全保障义务”、“管理者”、“组织者”的含义?

  (2)根据本条规定分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根据本条规定分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

  五、《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意义。

  (2)提存需要具备的条件。

  (3)提存的效力。


  六、《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2)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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