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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聚创厦大考研网-赵老师 点击量: 438 发布时间: 2020-05-11 10:44 微信号: H17720740258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现对我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招生计划

其中推免生

法学理论

8

2

法律史

4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

3

刑法学

4

2

民商法学

15

8

诉讼法学

4

2

经济法学

4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

2

国际法学

14

7

财税法学

7

4

2.复试分数线

在单科和总分都不低于我校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原则下,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1:1.5(上线生源不足除外)。

复试名单详见厦门大学法学院官网。

二、复试资格审查

(一)须提交的电子材料:

1.考生本人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4.身份证;

5.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6.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二)须寄送的纸质材料: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体检表。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

注意: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方式和要求

1.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

(3)外语测试,10%;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的方式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复试不提供参考书目,复试范围以报考专业为限。

3.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机位要求:双机位。具体查看《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学生随会参会指南》。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和录屏存档。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30%。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及调剂时间

(1)调剂专业: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调剂申请接收时间:自调剂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前;

(3)调剂复试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

2.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从已进入2020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4)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5)若经以上调剂安排,仍无足够的合格考生数满足招生计划,本院将从报考2020年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厦门大学法学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调剂程序

(1)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2)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各需调剂专业首先从第一志愿申请调剂入本专业的考生中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第一志愿申请调剂生不足,再依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按照初试总分高低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通知可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4)考生按要求参加调剂复试,按照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法学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4)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将于5月20日左右开放);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4.调剂生选拔规则

根据调剂申请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参加调剂复试(1:1.5以内差额复试)。

5.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2-2185891,电子邮箱:752813752@qq.com

五、录取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免试推荐生已经复试过,故本次不再组织复试。

六、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大学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四月



附:

1.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2. 告知书(2020硕士版).doc

3. 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

4. 厦门大学2020年考生自述表.doc


以上是聚英厦大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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