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902 发布时间: 2017-03-30 14:38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2017年湖南大学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公布,聚英湖南大学考研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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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颁发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包括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
1、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
根据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作以下调整,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学科 |
总分 |
政治和外国语(满分=100分) |
业务课1和业务课2(满分=150分) |
外国语言文学 |
375 |
60 |
95 |
注:其他专业复试分数线保持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不变。
2、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上线人数、招生指标人数
学科/专业 |
上线人数 |
招生指标 |
||
|
统考 |
推免 |
合计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8 |
13 |
21 |
20 |
英语语言文学 |
7 |
8 |
15 |
13 |
日语语言文学 |
3 |
10 |
13 |
12 |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
47 |
19 |
66 |
54 |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
11 |
6 |
17 |
14 |
翻译硕士(日语笔译) |
6 |
3 |
9 |
8 |
翻译硕士(日语口译) |
4 |
4 |
8 |
7 |
学科教学(英语)(全日制) |
96 |
4 |
100 |
27 |
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 |
3 |
0 |
3 |
20 |
合计 |
185 |
67 |
252 |
175 |
三、资格审查
时间:3月19日上午7:30-11:00(请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地点:外国语学院212
为了不影响面试进度,请按当天公布的各专业面试名单排序进行资格审查。
四、复试范围及方式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总分分值240分,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19日晚上7:00-9:00
2)地点:南校区教学中楼
学科/专业 |
考试科目 |
笔试地点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语言理论与分析 |
中楼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文学与翻译理论 |
中楼201 |
日语语言文学 |
小论文 |
中楼201 |
学科教学(英语) |
普通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法基础 |
中楼106 |
日语笔译 |
日汉互译 |
中楼206 |
日语口译 |
日语口译基础 |
中楼206 |
英语笔译 |
英语写作与英汉互译 |
中楼206 |
英语口译 |
英语口译基础 |
中楼206 |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面试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学科/专业 |
面试时间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MTI)、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MTI) |
3月19日 |
英语笔译(MTI) |
3月19-20日 |
学科教学(英语) |
3月19-21日 |
2)面试地点:南校区外国语学院
面试地点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国语学院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院202 |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MTI) |
外国语学院303 |
英语笔译(MTI) |
外国语学院203 |
英语口译(MTI) |
外国语学院204 |
学科教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党员活动室 |
3)候考地点:外国语学院报告厅
五、录取办法
1)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指标录满为止;综合成绩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鉴于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符合复试资格的上线人数少于招生指标,该专业接受院内调剂。报考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口译)的考生,若未被相关学科/专业录取,可根据自愿原则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该专业优先录取报考全日制学科教学(英语)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有剩余指标,再录取报考上述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招生指标录满为止。
3)拟录取名单将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在院网张榜公示。
4)今年我院不接受校外调剂。
六、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未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考生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九、联络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104室
电 话:0731-88822574
邮 箱:1043075146@qq.com <mailto:1043075146@qq.com>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21198马书记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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