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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康复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79 发布时间: 2017-03-22 16:39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以下信息由聚英华东师范大学考研网整理发布的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康复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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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系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立由5-7名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

  普通考生复试成绩最低要求要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

  如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将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为1:1.2,即最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1.2。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根据复试比例,按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考核方式是口试。

  (二)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考核方式是笔试。

  (三)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考核40%(200分),考核方式是口试。对考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

  在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为3月27-28日。具体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招生体检

  今年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对自己身体状况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

 九、附则

  本方案未列明的有关事项,严格参照《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康复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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