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1216 发布时间: 2017-03-18 15:4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中大考研网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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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报考我系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具有复试资格。
2. 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我系实际情况确定。
3. 考生可以通过我系查询复试名单:http://phil-zh.sysu.edu.cn/Admission1/Index.aspx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其中1份复印件注明“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行收费企业账户”。
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须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占复试总分的20%)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1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占复试总分的20%)
1)考试时间:1小时
2)考试形式:闭卷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占复试总分的60%)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一般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各二级学科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信息公开
请关注我系网站招生版块查询相关信息:http://phil-h.sysu.edu.cn/Admission1/Index.aspx
六、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
哲学系(珠海)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756-3668290
邮箱:huangdp3@mail.sysu.edu.cn
(二)申诉
哲学系(珠海)党政办公室
电话:0756-366828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一、复试指引
(一)报到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请考生提前15分钟进考场,对号入座。
2、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验;不允许自带草稿纸;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放在课室前方;作弊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3、在答题纸上写明报考的专业、姓名、考号。
4、考试完毕后须将试题纸、答题纸、草稿纸一并上交。
(三)面试
1、面试分组和顺序在面试前随机抽号来决定。
2、面试前请在候场区等候,并保持安静。
3、复试两天内公布复试结果,请届时关注我系网站招生版块。
(四)体检
1、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的考生领取体检表、政审调档函和政审表。
2、体检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体检时间不含节假日和周末,考生可自行前往珠海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3、体检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体检中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52号)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通知书
1、 档案(往届生档案5月30日前全部调齐;应届生档案分两次调寄:5月10日前调寄第一批档案,7月15日前调寄完毕剩下的档案);
2、 《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体检标准依据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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