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湖南师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422 发布时间: 2016-07-13 17:28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各位考生: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3年1月5-7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及我省考务工作要求。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考试,特温馨提示:
1.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期间,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考,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2.考生需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监考人员接受入场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完成后在指定座位就座。
3.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实行网上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在规定的位置认真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信息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责任应由考生自己承担。
4.考生参加统考科目考试时,只能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作答文具,不得自行携带其他作答文具(除农学门类联考化学使用科学计算器外);参加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使用招生单位要求的作答文具。统一配备的考试作答文具包括: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小刀、胶棒、垫板。
5.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四门统考科目实行一题多卷。各位考生应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正确粘贴“试卷条形码”。
6.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将对考场监控录像全程回放审看中,如发现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严厉打击和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广大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组织参与团伙作弊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
8.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所有考试违纪舞弊信息都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把作弊通知单寄到考生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因此提醒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请勿作弊。
各位考生请遵守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同时提醒各位考生在学习、考试之余,注意休息。考试期间请提前出门,以免路上堵车,影响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取得好成绩!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楼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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