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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10年考研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作者:聚创河工大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471 发布时间: 2016-07-06 17:2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河北工业大学2010年考研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含推免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1、复试工作定于4月8日至4月16日进行,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及各学院有关通知。


  2、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复试名单将在调剂专栏公布。


  3、一志愿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如已申请调剂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并已网上接受复试通知的,须于4月6日到研招办办理相关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责任自负。


  4、请关注“备注”栏内的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


  河北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笔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具体分值请参阅《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2、4月8日(周四)至4月9日(周五)上午,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将于4月6日在此公布。


  复试资格审查流程:


  排队等候,依次审查


  |


  审查材料


  (自行提前按序装订好)


  |


  交复试费


  (130元,请自备零钞)


  |


  凭收据领取复试通知书


  3、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必须提供下述材料,请提前将相关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订书钉位置左上角。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须携带原件备查)。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若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复试政审表原件(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下载>。


  第四页: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备查,装订复印件(无学位证者可不提供)。


  考生在各种复印件的影像部位可以自行书写"复试资格审查专用"等字样。


  4、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4月11日(周日)。领取外语水平测试准考证、试音等事宜近期将会在此公布。参加外语听力测试时请考生自备耳机和电池。


  5、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至4月16日之间。请仔细查看考生本人复试所在学院的复试安排,点击此处查看各学院复试安排,以学院公布的最终安排为准。


  6、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


  (2)、在2010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0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7、复试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现场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和体检。


  8、需要更改或补报复试科目的考生,请及时与复试所在学院联系确认。


  河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关系到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也关系到考生的根本利益。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3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河北工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校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研究生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主管招生工作副院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学校委派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小组对各学院的研究生复试过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四)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成员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审定。


  (五)外语水平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安排。外国语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外国语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院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复试小组的成员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外语复试领导小组审定。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六)各学院复试前须对复试教师进行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培训,复试小组成员一定要选拔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工作。在复试过程中给分必须公平、公正,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七)复试考生体检由河北工业大学校医院组织安排。


  二、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内容


  (一)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与公正性。


  (二)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规模的120%,招生规模为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专业,复试人数增加一名。


  (三)复试评分及总成绩评定: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笔试、听力、口语三个环节)、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复试总分为22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40分(笔试占20分、听力占10分,口语占10分);专业课笔试部分占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两小时;专业综合面试部分占8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130分以上(含13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所有环节有一项未参加或得零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


  3、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序,按招生计划人数依次录取;推免生复试成绩合格后即可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在校生)复试期间除必须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闭卷),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每门两小时,其中任何一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若两门加试科目复试均合格,则将复试成绩(不含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与初试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然后与同专业其他考生一同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四)复试工作坚持公正透明,确保复试程序和各个环节合法、公正、合理,专业课笔试试卷要严格保密,考试时要保证考场纪律,综合面试必须在复试表上做好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有记录和录音。对于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由复试小组和相关学院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资格审查:4月8日全天(上午8:30—下午5:30)至4月9日上午(8:30—11:30),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考生提供如下材料:1、准考证原件;2、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复试政审表原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6、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出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7、对于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考生,应认真核实其在学期间是否是现役军人。对于不是现役军人的考生,其毕业证书必须得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可;对于是现役军人的考生,应认真审核其以下几个材料:⑴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⑵考生本人所在师级或旅级干部部门盖章的证明其现役军人的书面材料;⑶考生本人军官证,军官证上公章应与证明材料上公章一致。经复试资格审查符合教育部规定要求的考生,对其发放“复试通知书”。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10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书的;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0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各学院复试小组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再做进一步审核,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负责人在《考生身份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一旦发现有替考行为,立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二)全校复试时间定于2010年4月10日至4月16日之间进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由外语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各学院于4月2日下午4点30分前,将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各学院负责通知本院各专业考生复试,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表、笔试试卷、考生身份确认表、统一用excel格式制作的复试成绩汇总表等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盖章后上交研究生学院,最后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9日下午5点30分。其余材料及外语口语录音等由各学院妥存备查。


  (四)复试时一并体检,体检必须在河北工业大学校医院进行。4月12日至4月16日考生持复试通知书自行到校医院体检,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取类别的确定


  (一)我校今年招收学术型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共1034名,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全部推荐免试生,调剂考生(包括校内专业调剂)均不占此计划。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录取时根据此类考生在该专业的总成绩排序,按比例依次录取,比例按计划内名额除以全校此类考生的总人数确定。计算各专业的具体名额时,如果出现小数,按整数定。根据此计算办法全校余下的名额,由研究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往相关学科分配。


  (二)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计划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确定后余下的各专业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


  (三)我校今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生181名包括:1、各专业领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第一志愿报考该领域的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不含同等学力考生);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并为复试名单100%范围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资格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参加复试的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3、推荐免试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4、各专业领域按学校规定的比例乘以各专业领域招生的总人数(不含同等学力考生)所得结果减去上述三种类型考生剩余的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遇小数的按整数记。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计划生为录取完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定向生和定向生后余下的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


  五、收费标准


  (一)2010年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不交学费,享受普通奖学金。


  (二)2010录取的定向研究生不交学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三)2010年录取的自筹经费研究生交纳培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分学年交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四)2010年录取的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培养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学年交清,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五)2010年录取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每生35000元 ,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六、此通知的解释权归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河北工业大学2010年考研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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