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院校库 > 北京林业大学 > 招生简章 > 正文

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聚创北林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843 发布时间: 2016-07-01 17:10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下面是聚英考研网收集整理的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招生说明————

  1、欢迎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规模1000余名,其中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900余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30名。

  2、我校2010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将在以下五个专业领域招生:林业、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风景园林硕士,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学制两年,毕业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政策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相同。在校期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需交纳学费,可参评优秀奖学金。

  3、欢迎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四年,毕业以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单独考试只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每个专业招生不超过1人,招生总名额8人。单独考试考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详细情况可网上查询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4、以本科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另需提供英语四级证书或正式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并需提供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一篇以上。专业目录备注中未注明同等学力考试科目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报考我校材料学院设计艺术学专业的所有考生必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名点报名并到我校参加考试。

  6、我校从2008年学术型研究生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招生类别调整为三类:

  ①非在职研究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脱产学习,必须转工资关系、档案,可转户口,毕业按照国家政策可参加就业派遣。

  ②委托培养研究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须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③专项计划培养研究生:我校目前仅有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录取的该类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档案户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其它详情请查询我校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

  7、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调整。所列招生人数含接收的推免生人数,拟接收的推免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30%。

  8、带“*”的导师为外聘导师,带“★”的专业为自设专业。

  9、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到学院查询。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导师信息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tutor/search.asp

  10、我校不提供历年考题及参考书。参考书可向我校教材科咨询,电话:010-62336003。

  11、各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

001林学院:62336354 00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6013
003工学院:62338139 004信息学院:62338147
005材料学院:62338358 006园林学院:62338079
007经济管理学院:62337226 008水土保持学院:62338689
009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010人文学院:62338383
011外语学院:62337732 012理学院:62338375
01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1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或http://www.grabjfu.com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分享:
学习QQ群
MORE
浏览过该网页的还看了 MORE
聚创考研网校微信 聚创考研网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