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聚创兰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点击量: 1426 发布时间: 2019-03-13 11:53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据悉,兰州大学护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已公布,聚英兰州大学考研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内容: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对象
1.2019年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护理专业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单独考试);
2. 符合兰州大学调剂要求且已接到复试通知的预调剂考生。
三、调剂政策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护理专业复试分数线。
2.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3.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4. 被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一流学科”(含“一流大学”)建设院校或报考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在B+及以上,且为“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或毕业专业学科排名在B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19年3月15日(周五)下午15:00-18:00
2.报到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教学实验楼418室
3.收费标准及方式: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研究生复试报名考试费、体检费统一通过学校支付宝缴费平台缴费,专款专用。
4.提交证件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二)体检
1.时间:2019年3月18日
2.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
3.要求:空腹、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通过支付宝平台收取,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笔试与面试
1. 笔试
(1)形式:专业课综合测试,闭卷,3小时,满分100分。
(2)时间:3月16日(周六)上午8:30-11:30
(3)地点: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104教室
注: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权重: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其中专业实践技能测试占20%,专业综合能力考察占6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2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的考生要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时间及地点:
专业实践技能测试:3月16日(周六)下午13:00-18:00,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2楼实验实训中心
专业综合能力考察、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月17日(周日)8:00-18:00,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4楼会议室。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成绩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笔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40%,(初试成绩总分/5为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考察成绩×60%+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成绩×20%+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2.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3月17日
方式:在护理学院4楼公告栏和护理学院网站同时发布。
五、录取办法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后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排名和录取按考试类型(统考、单独考试)分类进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六、其他
1.复试考生报到前应按规定交纳复试报名考试费,考生在复试期间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调剂咨询电话:护理学院:0931-8511031
七、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1.学院申诉渠道
电话:0931-8554085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28号兰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4楼405室
邮编:730030
2.学校申诉渠道
电话:0931-8912440
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38室
邮编:730000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重要提醒:兰州大学护理专业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护理学院网站(http://nursing.lzu.edu.cn)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兰州大学护理学院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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