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
作者:聚创川大考研网-小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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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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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政审表和调档函发放的通知目前已公布,聚英四川大学考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经对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认定,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批次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招生入学成绩详见附件一(全日制)、附件二(非全日制)、拟录名单详见附件三(全日制)、附件四(非全日制)。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本院应届生除外),请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北106领取政审表与调档函。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时间:4月8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经济学院北-106。
3. 特别提示: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成绩公示期为三天,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果对入学成绩或拟录取名单有疑问,请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 致电或致信反映。(联系电话:02885412808;邮箱:tugang@scu.edu.cn)
(2)凡未拟录的考生,请关注我院官网“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金融专硕接收二次调剂申请的通知”。
(3)所有参加调剂拟录的考生,在领取政审函或调档函的时候,均需签订“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协议书” 。
(4)政审函、调档函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有委托人亲笔所写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5)定向的考生只需领取政审表,不用领取调档函。
(6)政审表和档案的寄(送)回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 邮编:610064。
(7)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所有考生的政审表请在5月20日前寄(送)回,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往届生需在5月20日前寄(送)回,予以审查,应届生则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
(8)奖助金的评定尚未启动,具体见录取通知书。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3月26日
附件:一、二、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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