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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流程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1197 发布时间: 2017-03-23 11:30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以下信息由聚英福建师范大学考研网整理发布的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复试流程,详情如下:

  相关推荐: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信息汇总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名。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下称“保返生”)、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可不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为1:1.2。

  (四)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学院第一次复试:时间为3月22日,具体复试流程关注学院网页通知;复试对象包括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保返生、调剂生),考生应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复试费缴纳方式:考生于复试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或考生接复试通知一个工作日后)登陆我校财务处网银缴费系统,将复试费(130元/生)转账至我校。考生可于2017年5月8日—19日上班时间到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复试费发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其缴纳的费用将于此期间退回原网银账户。

  (二)3月22日上午8: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参加复试。考生以报名信息为准,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我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3月23日下午13:30仓山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

  四、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 4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复试费缴纳方式参照一志愿考生(本文件第三点第(一)条);

  2.复试程序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供2016年10月以来我校医院或报考单位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三)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9.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

  (2)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五、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参照学校文件要求,各专业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具体办法参照《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

  2.面试

  (1)每位考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现场作答情况进行评分,并写出评语。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记录,复试现场要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6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应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完毕后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成绩。

 八、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完成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推免生、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与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被拟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一年,再入学学习。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与研究生院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逾期不予受理。

  九、录取类别

  (一)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分党委,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5月2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相应招生学院。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录取审核程序

  复试合格考生在学院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与奖助体系

  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参阅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招生纪律

  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校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监察处)。

  十三、本办法如与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福建师范大学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17.3.17


  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

  一、现场报到:

  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0:00,地点:师大旗山校区理工楼2楼201报告厅。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并在复印件背面签名;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实表现情况表》、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并在复印件背面签名;

  3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二、体检:

  3月23日下午13:30仓山校区师大医院,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参加体检。

  三、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日期

时间

考试课目

复试专业

地点

3月22日

10:30-11:30

综合素质笔试

所有专业考生(除学科教学生物专业)

理工楼2楼201报告厅

3月22日

14:00-17:00

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面试

所有专业考生

院党委书记办公室210、211

 

植物学、生态学复试安排

组长:朱锦懋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代容春老师(13615031518)

3月22日

下午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理工楼2楼213会议室

微生物学复试安排

组长:杨民和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  林丹枫老师(18059764369)

3月23日

上午8∶3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实验技能操作

理工楼11#103报告厅

理工楼11#101

发育生物学复试安排

组长:胡雪峰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黄镇老师(15960038226)

3月22日

 下午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理工楼11#401会议室

细胞生物学复试安排

组长:张彦定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黄镇老师(15960038226)

3月22日

下午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理工楼11#401会议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复试安排

组长:陈由强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 王清水老师(15959029654)

3月22日

下午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理工楼2楼201报告厅

发酵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工复试安排

组长:黄建忠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张明亮(18950453126 )

3月22日

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实验技能测试

理工楼11#103报告厅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复试安排

组长:俞如旺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 苏筱薇老师(18084722742)

3月22日

8:20-9:50

专业笔试

知名楼1-408

10:00开始  

专业面试

理工楼一层微格教室

遗传学复试安排

组长:陈骐

复试成员:各招生导师

秘书: 蔡少丽(18960871060)

3月22日

下午14:00开始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理工楼11#401会议室

  注:各专业复试安排,具体事宜可以联系复试小组秘书各组复试结束后由各小组秘书通知调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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