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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743 发布时间: 2017-03-14 14:55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信息网快讯,2017年武汉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已公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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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武汉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汇总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强化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改革人才选拔机制,扩大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领导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审核初录名单,确定学业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

  2、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复试安排,资格审查,配合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安排考务工作、数据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三、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报考考生成绩单科及总分均上线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院黄锋、李鸣宇两位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另从公共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调剂1名考生参加复试。

  四、 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及后续安排按《武汉大学质量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办法》执行。

  五、调剂政策

  我院接收本校调剂生。调剂生的初试成绩需达到报考专业和我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六、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3月30日(星期四)(08:15—08:30)

  (2)笔试:3月30日(星期四)    (08:30—10:30)

  (3)面试:3月30日(星期四)    (10:30—12:00)

  2、复试地点:

  (1)笔试地点:质量院201教室

  (2)面试地点:质量院

  3、复试要求:考生需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4、复试费用: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用100元/人。

  5、复试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发展前景和学科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突出对考生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经济增长质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1)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宏观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等,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考生应制作展示PPT,内容包括教育经历、科研经历、实践经历、研究设想等,展示完毕后面试教师进行提问。PPT展示时间在5分钟以内,提问环节15分钟左右。

  (2)外语面试

  外语面试测试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在10分钟左右。

  (四)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总评成绩各部分比例分别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笔试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20%,英语面试成绩占1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七、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我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我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考生复试录取结果、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在我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http://www.iqds.whu.edu.cn/查询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包括我院复试录取细则,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

  广大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或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

  Email:wdyzjc@whu.edu.cn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68756646

  Email:87214034@qq.com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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