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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736 发布时间: 2017-03-14 14:3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武汉大学考研网快讯,2017年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已公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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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武汉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汇总 

  为切实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城市设计学院依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二、复试时间

  于2017年3月30日(周四)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及达到复试分数线的优秀营员不参加复试。本次复试工作不包含优质生源计划。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9日(周三)09:00--16:30(12:00-14:00不办公)至工学部明珠园3214室办理复试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前,至3201室缴交复试费100元/人。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学院由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须于报名当日在学院指定地点进行初步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4、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应在报名日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见各专业\领域复试办法。

 五、复试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均为百分制,占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分别为:

  1、专业课笔试:权重4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权重20%

  3、综合面试:权重40%

  六、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原则上,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全日制计划综合复试比例超过120%的学科专业不能接收校外全日制调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3、调剂生须经调入专业\领域复试,且占各调入专业\领域招生指标。

  4、调剂申请(不含培养单位内部调剂)均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从教育部调剂系统拟接受调剂名单。

  (二)调剂分类

  1、校内(含院内)调剂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我院调剂复试专业\领域已限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校内(含院内)调剂,不得通过国家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

  (三)调剂复试专业\领域(含优质生源计划)

  1、接受院内全日制调剂复试专业\领域

  085300城市规划(限原报考083300城乡规划学的考生)

  085100建筑学(限原报考081300建筑学的考生)

  081300建筑学(限原报考全日制085100建筑学的考生。

  2017年3月30日复试工作未完成此类招生计划,可分批多次调剂招收校外高水平大学生源。

  2、接受校内、外非全日制调剂复试专业\领域

  085300城市规划

  085100建筑学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

  2017年3月30日复试工作未完成此类招生计划,可分批多次调剂招收校外生源。

  (四)调剂方式及受理调剂申请时间安排

  1、申请调剂者须填写并提交《武汉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或者《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优质生源计划申请表》(从群共享中下载),申请调剂者必须在提交申请时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若被我院调剂录取,不可转回原报考单位及调剂至其他招生学校。

  2、未提出调剂申请者不予调剂招收。

  3、调剂复试申请者须于报名当日规定时限内提交《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调剂复试申请表》。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调剂意愿。

 七、拟录取办法

  按照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对复试考生(含调剂考生)的总评成绩排序,由高至低录取。优秀营员不参与排序,列报考专业\领域前位予以拟录取。

  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总评成绩排序列于无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之后。复试两门单科成绩不及格者,总评成绩排序列于一门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之后,以此类推。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核准。

  若我院复试早于国家分数线的公布时间,待国家线公布后,将取消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拟录取资格(含校内外调剂生及优质生源计划生)。

 八、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和学费及奖学金

  (一)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自主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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