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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754 发布时间: 2017-03-14 14:24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信息网快讯,2017年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已公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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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武汉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汇总

      附件一:点击下载信息管理学院复试名单

      附件二:点击下载调剂复试申请表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方卿(院长)、付兴荣(院党委书记)、陆伟(副院长)、胡伟(院党委副书记)四人组成,方卿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2017年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细则

  注:复试分数线需不低于国家线,复试比例计算包含上国家线未上院线的优秀夏令营营员。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夏令营优秀营员按《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中的优惠政策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四、调剂政策

  (一)专业学位

  1、出版硕士(非全日制)接受院内学硕专业(含图书馆学、档案学、出版发行学、信息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情报学)考生的调剂,优先接受参加复试考生的调剂;

  2、图书情报硕士(非全日制)接受报考本院图书情报硕士(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17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报考本院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复试前进行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发送邮件至simyjsb@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为“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图书情报/出版)调剂申请+原报考专业+总分+姓名”,申请须在3月30日上午12:00前提交;也可在复试后进行申请,申请最后受理期为4月5日17时。优先考虑复试前申请调剂的考生,如指标已完成,可能不接受复试后申请。

  4月5日后在录取指标还有空余的情况下,出版硕士接受校内相关专业的调剂,图书情报硕士接受院外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调剂。

  注:非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录取后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可以派遣。

  (二)学术学位

  档案学接受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复试考生调剂。

  五、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全日制学硕:3月27日9:00-11:00

  专硕及单考班:4月1日上午9:00-11:00

  地点: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9会议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全日制学硕复试于3月27日下午进行,专硕及单考班于4月2日进行,复试分组情况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

  考生在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院按学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每名考生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方式

  1、笔试

  对图书情报硕士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笔试时间:4月1日14:00-16:00

  笔试地点: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

  2、综合面试

  (1)每人不少于20分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生须提交PPT格式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况;本科阶段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情况以及相关成果;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和理解;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构想,时间10分钟左右。第二阶段回答提问,时间10分钟左右;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复试小组秘书现场记录;

  (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外语面试

  (1)外语面试(听力、口语)小组成员2人;

  (2)每组2名考生,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名考生单独回答问题,时间每人5分钟左右;第二阶段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2名考生就抽到的题目进行讨论,时间10分钟左右。

  (三)主要内容

  各学科(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权重为40%,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外语面试成绩占10%(图书情报硕士另行规定)。两项成绩单项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

  图书情报硕士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30%,外语面试成绩占10%,三项成绩单项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总分=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非图书情报硕士)

  (2)图书情报硕士总分=初试成绩÷3×50%+思想政治理论×10%+专业综合面试×30%+外语面试(听力、口语)×1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入学考试总评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125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27-68754939

  注:本细则及附件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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