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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538 发布时间: 2016-08-06 13:4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聚英考研网收集整理了2016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详情如下:

根据《重庆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认真讨论,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原则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差额选拔、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35人: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7人(已收取推免生2人)、航空工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8人。


  三、复试分数线


  报考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调剂生需满足学校调剂的要求。


  四、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6年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严波


  副组长:万玲、胡宁


  成员:蹇开林、姚建尧、魏榛


  秘书:张琳


  五、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


  (1)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6年3月9日-3月16日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mis/recruit_index2.jsp,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3-65102523)或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7日8:30-17:30到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区理科楼104室)报到。报到时提交所需各种纸质材料:


  ①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


  ②第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毕业证书、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④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⑤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⑥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携带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⑨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军选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需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4-16日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体检前请不要吃早饭,体检费35元,地点:重庆大学A、B两校区校医院。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另加收加试课程的考试费100元报到时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复试内容力学和航空工程专业相同,包括:专业笔试(工程力学:含静力学和材料力学)、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比例为:专业笔试40%、综合面试40%、外语听力及口语20%。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课两门,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课程时间、地点报到时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6)复试时间安排:


  3月18日上午:8:00-10:10 英语听力和专业笔试。


  3月18日上午:10:20-12:00英语口语测试。


  3月18日下午:13:00-18:30分组综合面试。


  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六、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X60%+复试总成绩X4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


  (4)由研究生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并寄发调档函。


  (5)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561

 


以上是聚创考研网为考生整理的"2016年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考研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的相关考研信息,希望对大家考研备考有所帮助! 备考过程中如有疑问,也可以添加老师微信H1772074025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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