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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律硕士考研:宪法学习笔记整理(二)

作者:聚创考研网-a老师 点击量: 1054 发布时间: 2016-10-20 14:47 【微信号:扫码加咨询】

  考研信息网为考生带来了关于宪法的随堂笔记(二),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2018法律硕士考研:宪法学习笔记整理(二)

  第二章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

  制宪权、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

  制宪权是国民所有的。

  修宪权与立法权是来自于宪法规定的。

  宪法制定的程序

  知道大标题:制定宪法一般遵循如下程序:(1)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2)提出宪法草案(3)宪法草案的通过(4)公布

  第二节宪法的实施

  宪法的实施在构成要素上主要包含两大方面:第一,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第二,宪法的遵守。

  宪法的执行,第一包括行政机关,第二包括权力机关

  宪法的适用是指司法机关

  一、宪法实施的意义

  记住大标题:第一,树立宪法的权威。第二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第三,推进宪法的实现。第四,保障公民权利。第五,保证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

  二、宪法解释的体制

  知道:第一,立法机关解释体制。第二,司法机关解释体制。第三,专门机关解释体制。

  立法机关解释体制来源自英国。典型的立法机关解释(英国、中国)

  立法机关解释体制是根据英国的“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而来的。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

  司法机关解释体制源自美国,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这一体制,如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

  专门机关解释体制源自法国。目前,奥地利、德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建立了宪法法院,法国、韩国等建立了宪法委员会。

  三、宪法修改

  ◎要记住:宪法修改的形式三种:第一,全面修改。第二,部分修改。第三,无形修改。

  宪法修改程序

  记住大标题:第一,提案。第二,审定。第三,审议和表决。

  中国宪法的修改

  掌握: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一共制定了四部宪法,前面几部宪法采用全面修改的方式,1982年宪法生效以后,一般采用部分修改的方式。现行宪法经过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提议;第三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第三节宪法实施的保障

  一、违宪审查的对象

  违宪审查的对象主要有:国会或者其他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地方的立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行为,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选举行为等。

  二、违宪审查的模式

  要知道:第一,普通法院模式。(起源由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

  第二,专门机关模式。

  第三,立法机关模式。

  普通法院模式审查的特点:(1)个案化。(2)被动性。

  专门机关模式审查的特点:(1)专门性。(2)可以对个案性进行审查,也可以抽象的进行审查

  立法机关模式审查的特点:(1)抽象审查(2)不具有专门性,也不具有个案性。

  违宪审查的方式

  要知道:第一,事先审查。第二,事后审查。第三,附带性审查。第四,宪法控诉。

  三、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掌握:违宪审查的依据是宪法。

  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其内容主要表现在下列方面:第一,违宪审查的依据。第二,违宪审查的机关。(两个,1全国人大2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掌握:◎第三,违宪审查机制。

  第四,违宪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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